太长的青春期和太短的青春
五四青年节这天我刚好去成都参加一个英语专业发展论坛,不出意外地碰到了很多在川大读研时的老师。而让我意外和惊喜的竟然遇到了10年前我的综英老师袁老师。想来真是神奇的事情,曾经的学生也变成了老师,和当年的老师坐在同一个会场里听讲座。当时正好是茶歇时间,我坐在位置上伸个懒腰,袁老师从我眼前走过,样子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年轻漂亮。我当时就激动得大喊了出来:袁老师!
我们毕业后袁老师就调到川外去了,真没想到10年后会在这样的场合碰到,高兴死了。午饭的时候聊天,谈起当年那些同学,都还历历在目,清晰可见。我们那届学生,算是让人印象深刻的吧。那个时候我们还是不满20岁的少年,袁老师就差不多是我现在这个年纪,为人亲和,声音好听,笑容迷人。我喜欢英语,也是唯一上课坐第一排的男生。我还记得她给我们放的《勇敢的心》,华莱士的“freedom”似乎还在耳边回荡;给我们讲她英文名Elaine的记法;告诉我们MBA的歪解;还有我上课睡觉,她叫醒我后跟我说“I'm sorry.”;后来上文体学课时因为同学的手机一直响而发了火,唯一一次看她发火。我的文体学竟然得了九十多分,她还表扬了我。
那时我们都是活泼可爱的学生,都是好男好女,虽然不能说每个人都热爱英语奋发图强,但那是一个天真的年代,对老师敬仰,对同学关心,对女生爱慕。我很难讲哪个英语老师有那么大的影响力让我热爱上了英语并在当时就决定以英语为终身职业,我对英语的热爱是慢慢养成的。但我觉得那个时候老师们都很好,给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这让我有了这样一种想法:学英语的人都是很有趣很nice的人,知道的很多,思想开化,待人宽容,风趣幽默。大学英语老师,特别是女老师可真不错!我在本科的时候绝没有想到自己后来会成为一名大学英语老师教英语专业。一来是对老师这个职业从小就有一种畏惧,二来是觉得读研究生是件很难很辛苦的事情。我虽然有点小聪明,成绩也算还好,但也不想走一条终日看书思考的学术之路。
歌曲。
在大家还没有谈恋爱或沉迷于网游之前,男生总是聚集在寝室里打牌——我教给他们的金华“红五”,四个人打,一群人围着看。隔壁寝室养了只小狗叫小宇。大家一起喂它,给它吃早餐剩下的包子。小宇很茁壮,没病没痛的和我一起毕业了。被一个成都的同学带回家,后来还当了妈妈生了很多小狗。我才知道原来小宇是女的,一直生活在男生寝室里......它算是见证了我们的青春,并且最早有了青春的果实。大家还在用录音机听卡带,略带失真的卡带天生就具有一种怀旧气质。寝室里总是放着NSync,Backstreet Boys,Westlife,野人花园,反正全是英文歌,搞得好像随时都在入戏学英语。有两盒正版的是我的,好像是《疯狂英语》听歌学英语系列的。我很好奇那些磁带,盗版的正版的都上哪里去了?是在哪一个角落静静发霉腐烂,还是早已经灰飞烟灭进了历史的垃圾堆。那些声音肯定是都放不出来了,就像我们再也说不出当年的豪言壮语一样。
其实青春跟青春期常常是错位的,生理上的青春期,我算是来得很晚,高二才发育,后来我们同学聚会,开玩笑总是要说我高一的时候还没有喜欢的那个女生高。我不知道该怎么给这两个阶段划一个时间的界限,没有人可以。它们好像是河流的源头,模糊不清,但的确又是存在的。如果青春期最大的特点是叛逆和拧巴,我觉得我的青春期应该算是从高中开始的。我讨厌学校教育,拒绝和父母交流,总是试图特立独行,写充满牢骚又常常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日记,我看春上村树、崇拜切格瓦拉,把课余时间全部抛洒在了球场。无奈我从小都还算是一个好孩子,虽然天性贪玩,但品行善良老实,成绩也还行,不算名列前茅但也不用让父母发愁。所以,哪怕我骨子里多么的叛逆,也没有做什么自甘堕落的事情,课还是听,作业还是做。只是往往会上课睡觉、自习课看小说、文科作业是经常一抄了事,特别是英语。我的叛逆和拧巴,表现在那几年我几乎不和父母说话,每天早晨我离家时天还没亮,而下了晚自习回家时他们一般已经上床睡觉。我也极度厌恶学校的体制,希望这样毁人的教育早日完蛋,我喜欢去学校,是因为每天都可以和一帮同样也不怎么爱学习的同学一起鬼混玩耍。我就像《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霍尔顿,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假模假式,因为没有人可以理解, 因为没有人可以包容, 因为没有人可以安慰…… 所以才会让人有无处可去的感觉。直到高二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改变了我后来人生的很多看法,我才意识到原来我们生活得那么压抑,只是我们都没有喊出来。我想:我一点都不喜欢这种生活!所以上大学也成了我很强烈的一个念想,觉得大学生活会一扫中学苦读的郁闷和不快乐。那种渴望,就像一个被摁在水下很久的人,拼了命的想冒出头来呼吸一口。
志愿。
这也导致了我在高考后决心去远方上大学,逃得越远越好。高考结果不如人意,但我也不想继续苦闷的高四复读,执意要结束这样的生活。那天下午,炎热沉闷,蝉噪人疲,雄心壮志已经蒸发。我坐在床上,手里拿着那本厚厚的志愿手册,翻来翻去,权衡左右,动员我还丰富的地理知识(因为要考虑饮食和气候,洗澡方不方便什么的)加重要因素——什么学校美女多,然后做了决定。等我父母下班回家,我告诉他们我选好了。他们也实在是对我宽容,问了我一些问题,商量了一下,就没有阻止我。就像所有当年急于离开家的孩子一样,我义无返顾、满怀激动地踏上了开往重庆的火车。其实我当时只是想离开,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去一个父母管不到的城市。完全没想到这可能是改变我人生轨迹的一个决定。那,已经是11年前的事情。从此故乡对于我再没有春秋,只有冬夏,我算是幸运,还有冬夏可以度过。我和父母的紧张关系随着我开始大学生活突然就消失了。当我需要开始独自在异地生活,做很多人生里面的第一次尝试时,我好像醍醐灌顶浪子回头般地突然在精神上和父母和解了。据说这个过程就是懂事。现在我每次离家返校,我妈还是像当年一样唠叨叮嘱,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其实很多教育,生活自然会给你,不能体会,只是时候未到罢了。
我的第一个青春期,对父母的抗拒,对学校的厌恶,就这样随着那个夏天所有关于名牌大学的幻想,戛然结束了。
大学。
我的青春,大概也是从踏上远行的火车开始的。火车蜿蜒在青山绿水间,我躺在卧铺上,怀揣对新生活的期待。新的环境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饮食、方言都很快习惯,唯一不爽的是重庆阴沉沉的天气加上巨大的潮湿,除此之外,便无它恙。青春开始得轻松愉快,我信誓旦旦要实现上大学前的诺言——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我们一群男生就像拧紧了发条的赛车,带着浑身满得盛不下的荷尔蒙,狼奔豸突,四处出击,心里想的是早点找一个妹子,因为身边漂亮的姑娘实在太多了。那个时候我们还没有手机电脑,更别说微信微博了。通讯基本靠寝室电话和在楼底下大叫。即使后来大家有了手机,我还是喜欢在女生楼下大喊,好让全世界都知道那谁谁谁是我的女朋友。开学后我们喜欢玩一种游戏:每天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抽签或者黑白配选出一个人,然后指定一个美女去问电话号码。我属于在女生面前不太好意思说话的那种,又其貌不扬缺乏自信,而他们又经常作弊整我,每次都抽到我,几次下来我决定退出这种游戏。然后就是晚上打各种骚扰电话。我们也不知道哪个电话是哪个寝室的,只知道大概按照顺序排下去应该是某某专业的之类。一群人熄灯后聚集在某间寝室,挨个骚扰,我在电话里胆子大多了,经常上去胡扯一通。女生大部分时候也跟我们一样,对于这样的事情激动兴奋,经常双方都是一群人对一群人,谁也不知道是谁的情况下各自神吹,相约联谊。其实这样的联谊一次都没有实现过,我们是师范院校的文科专业,根本不用发愁没有女生一起玩。这样的恶搞,无非是大家来到新环境中释放一下积累的兴奋和躁动。一段时间下来这些兴趣都消退了。
关于青春,我想应该有这些:信心、勇气、坚持和纯粹。
我现在一直告诉我的学生,大学并不是一个挥霍青春蒙混过关的地方,人有三样东西是不该挥霍的:身体、金钱和爱,你想挥霍却得不偿失。一切也难再从头。我想自己当年是个认认真真的人:认真学习,认真恋爱,认真玩乐。我来了,我学了,我爱了。我早上起来听BBC,下了课去图书馆看书,晚上去上自习,寝室里订着“21st Century”,每次上课都抱着厚厚的牛津字典。我之所以觉得青春在我身上已经离去是我意识到自己跟当年比已经发生了太多的变化。那时我可以认真地和女生交谈,直视对方的眼睛;现在我总是嬉皮笑脸或者根本不想说话。那时我不怕艰难险阻,虽千万人吾往矣;现在我胆小如鼠不战而败。那时我敢对喜欢的姑娘表白并且死缠烂打;现在我欲说还休独自等待一声叹息。那时我会做很多以后可以讲给我小孩听的浪漫事情,现在没有人会把我和浪漫联系在一起,我只喜欢重口味。我在球场上奔跑跳跃有人为我欢呼,我在课堂上积极发言深受老师的喜爱。我坚持要找真心喜欢的姑娘,高挑漂亮,告诉她我是多么的想和她一起。现在,唯一值得欣慰的是我还保留了一点点青春的坚持——我要喜欢的。
跳舞。
我们的第二个综英老师,琴姐,长得乖巧,年纪也大不了我们几岁,刚从苏格兰回来,上课还有点羞涩,大家都很喜欢她。教我们跳苏格兰集体舞,为晚会排节目。站在我对面的女生,我们需要手挽手跳舞。我喜欢她,喜欢注视她,喜欢找她吃饭聊天上自习。我心里想:我要她做我的女朋友。那个时候谈恋爱真是简单纯粹的事情,反正不会为了现在要考虑的事情而烦恼。无非就是一起吃饭自习看电影逛校园,不怎么逛商场,也没钱长途旅行。袁老师来教我们的时候我和我女朋友才好了没多久,还不太敢光天化日地手牵手,发现前面走来了老师,赶紧就把手甩开了。这不是小清新电影,是真实经历过的岁月。我觉得自己现在之所以情商不高,不知道怎么谈恋爱,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以前谈的恋爱太过单纯,技术含量不高。自从大学起就没走出过校园,我不知道如何去和社会上的人谈恋爱。所以,从适者生存的角度看,在感情上我完全没有进化,属于应被淘汰的物种。哦对了,我有一次整整一学期没理过发,留着一个披头士的发型,活像个带点艺术气质的流窜犯,现在看自己当年的照片都忍不住笑出来。青春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正当滴做各种傻事蠢事,完了还自我感觉良好。
我是个个性很强的人,这一点我妈对我的评价很准确。我很倔强,很坚持自己的原则。但我在第一次恋爱中的确尝试做出改变和妥协,我常常想凭一己之力把我们带到胜利的彼岸。我女朋友说这样就不是我了,我该做原来那个个性鲜明,特立独行的我。我们为这些问题吵过不少架,哭过闹过无数次。我想还是因为大家都是第一次,两块棱角锋利的石头,哪怕彼此吸引,也难免火星四溅惊心动魄。为爱放弃尊严和为尊严而放弃爱都是不明智的,一味的坚持或者一味的妥协对关系都有害无益。我后来意识到这一点,其实以前和现在,自己刚好走了两个极端。我意识到要求一个人为自己做出改变是自私的,也是不可能的。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喜欢真实的ta。但都是木已成舟于事无补。唯一可以说的就是至少从中我得到了学习。所以我一直很感谢我的初恋女友,教会了我很多只有女孩才能教你的事情。
恋爱。
她是迄今为止唯一我喜欢的并且也能接受我的女性,价值观很接近吧。(其实后来我也喜欢过别的女生,也有别的女生喜欢过我,但都没法做到彼此接受,或者根本就没有深入的了解。)我们都是不完美的,各自有着坏毛病和臭脾气,但我们都认真无比地对待这段感情。毛主席说凡事最怕“认真”二字,认真就是最好的战胜困难的武器了。用现在的话讲,我当年无非是个屌丝,当然现在也是。她则不乏追求者。我不觉得自己的青春有多少的遗憾,毕竟不是上帝,不可能让事情都按照自己的意志发展。大家都是好人,也得到了祝福。我们一起成长,最好的时光在一起快乐地度过,这就比大多数人幸运了。我的另外三个室友,直到毕业也没有谈过恋爱。我想再不会有姑娘把她最好的年华与我分享,哪怕有这样的人,我也不愿意了。因为我已经长大了,没有耐心再等待另一个人长大。其实她也从中学习了很多,不知道她会不会感谢这段经历。如果非要说什么残酷青春的话,那可能是因为大多数的人,从对方身上学会如何做一个更好的人,如何去对待所爱的人,但最后并不能彼此分享这样的成果。唯有这个事情,我觉得有点残酷的意味,更多的可能还是无奈吧。但这就是青春,你唯有接受,并继续勇敢向前。用更好的自己去爱一个人,不要再犯犯过的错,努力去实现每一个承诺,这也算是对青春的一种纪念。有时候和身边还没结婚的同事或同学聊天,感觉不论男女,到了我们这个年龄再来谈恋爱,感情的因素反而不是那么重要,瞻前顾后犹豫不决的往往是感情之外的东西。我只能说如果你在年轻的时候爱过付出过,那也该坦然接受这样的现实。如果没有,那只能怪自己没有把握机会,错过了难再从头的事情就只有遗憾了。不想当大龄青年,那只有放下理想主义,拿出现实主义来。
后来的事情我在沙琪玛的故事中也提到一些,我也不想在这里说得太多。更多的人和事,说了要写进以后的小说里的,不想现在剧透太多。
几年前的一个晚上,我在外面喝酒,意外接到她的电话,跟我说了些觉得我是个好人叫我也赶紧重新开始之类的话。我不知道该说什么,随便说了几句就匆匆挂了电话,有点想哭,一仰脖子把杯子里的酒喝完后,觉得突然释然了很多,好像从前不敢给人看的日记本变得无关紧要了,过去的事情终究是要面对的。人有三样东西是无法挽留的:生命、时间和爱,你想挽留却渐行渐远。那么,祝福对方幸福就是最好的和过去说再见的方式。当年哭着经历的事,现在能笑着说出来,这该不该算是人生的进步。往事就像浸泡在酒里的果子,失去了之前鲜果的味道,分不清是果味,还是酒味。当我可以述说这些故事的时候,那是因为我的内心是平静的,我的脚步是可以向前的。
我觉得青春太短,放在整个一生里面,的确只是惊鸿一瞥生如夏花。但和比人比起来,并没有觉得我的青春要短一点,只是因为自己的贪心和留恋,总想抓住不放手。就像以前看动画片,总觉得太短。和好友的饭局,总觉得太快。看精彩的电影,总是意犹未尽。青春也是这样,太美好就觉得短暂了。我以前以为我们就是司机,可以决定青春这辆车驶向何方。原来我们只是乘客,到了站就必须下车。这短短的几年,可以影响人的一生。男女们问对方的过去时,非得逼问对方有没有忘掉前任,何必问这样的问题呢。怎么可能忘记呢,他们都是教会我们如何做人的人,忘记了岂不是无情无义不忠不信?没有准备好,就不要急于开始。对自己不了解也是对别人的不负责。我一辈子都不会忘掉我的青春,如果我今后能够成为一个好男人,那都是女孩教给我的。
当我结束第一个叛逆的青春期几年后,我发现自己好像又经历了一个青春期:粘滞,郁闷,慌张,更漫长难熬。这其中的原因各种各样,并不完全是青春的后遗症。以前我写的很少,因为我可以对人倾述。现在我写得很多,除了写作的锻炼,也是因为我已经找不到倾述的对象,就算可以,也失去了愿望。就像十几年前我下了晚自习,马上躲进自己的房间一样,现在,只是换了一个房间而已。十几年前我还可以通过上大学逃离,现在好像是无处可逃了。朋友说我有彼得潘情节,所以青春期那么漫长,其实我根本就是彼得潘。我之所以一直呆在校园里,自然是因为迷恋这种相对单纯的生活。虽说如果一个人迷恋一种生活的话,是因为上了这种生活的当。但这依旧是我的选择。天真在成人世界被污名化,只能说明我们的堕落。很多人认为天真意味着生存能力不强,这完全是一种曲解。
我在会上和10年前的老师相遇,让我很高兴,也让我再次意识到青春已逝,但青春期还在。其实我的青春和大多数人的并无多大区别:冲动、焦躁、无知、乐观、敢想敢做。我也做过傻事,犯过错误,鼓过勇气,把小宇宙烧到过第七层,流下过热泪,许下过没有兑现的诺言。我没有浪费青春,直到它离我而去。它就像一只摇着尾巴的狗,悄无声息从我身后窜上来,迅速地跑远。我还在不停地琢磨:这条狗,怎么这么眼熟呢?而青春期,它从来没有离我远去过,漫长得就像江南的梅雨季节。雨一直下,间或的放晴,仍然是潮湿闷热,好像永远不会停止,但你知道总有一天它会过去。我只有庆幸自己在这过程中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虽有踯躅,但还是在缓缓前行。
PS:这篇文章我写了好几天,断断续续的。因为我发现要把这些记忆的碎片拼成一张我满意的画面实在是很难。有太多想表达的东西,又有太多的无从说起,越写自己越不满意。这些故事,还会出现在以后的小说里,这一篇里的,只是一个部分,当然应该算是最重要的部分。希望到时候我可以把它们写的更好,因为我觉得它们是有生命的,必须尊重它们,对它们负责。写的长度也大大超过了我的预期,写到后面,我发现自己有点失去了对文字的控制,变成它们在操控我怎么写。所以果断停笔。今天刚好是5.12地震四周年,它对我的人生,也是一个重要的转折。人有三样东西是不该回忆的:灾难,死亡和爱,你想回忆却苦不堪言。如果你有耐心读完,我表示感谢;如果你觉得浪费了时间,我表示抱歉。这只是一次很个人的怀旧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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